10月13日,永辉超市公告,收到上海外洋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国仲”)受理告知,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以及加快到期背约金2.18亿元。
同期,永辉超市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快到期背约金及讼师费,悉数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背负。
现在,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凭据永辉超市此前公告,2023年12月13日,永辉超市将其所握有的大连万达交易贬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8亿股,出售给大连御锦,贵金属交易这次出售股份占万达商管总股本的1.43%,转让价钱为45.3亿元。
本年10月10日,永辉超市公告称,9月30日,股权受让方应当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并莫得按期完成。这一经不是受让方第一次延期支付,凭据公告,这笔45.3亿元股权转让款除了首期3亿元价款按期到账,从第二期运行就出现了延期情况。